我院南院(观澜湖)设计征集经院内公告后,共有10家符合公告条件的设计单位报名。由于省发改委要求只能上报六家单位的成果供其组织评审,故根据我院南院的规模及内容情况设了荣誉实力、项目业绩、人员配备三项评分因素作为入围评审条件另外均发给报名的10家单位补充资料。补充资料后基建办对10家设计单位进行了初步打分,打分结果经院招标办做意见同意及院领导审批同意,排名顺序如下:
1、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浙江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4、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5、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
6、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正东空间实业有限公司
8、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9、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10、深圳市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根据征集公告及省发改委要求,将邀请上述前6名的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成果报送省发改委组织评审。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