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对海南省人民医院医学检验中心宣传视频制作(项目编号:HNYY-ZBCG-2022158)所需服务组织比选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医学检验中心视频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2、制作工期:收到成交通知书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交成片
3、项目预算:人民币48000元(上述预算包括前期创作费(含剧本及分镜头)、现场拍摄、后期制作费、各类税费及其他一切与该项目相关之费用。)
4、技术参数及制作清单: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供应商无不良记录、无失信记录及不在政府采购禁止进入名单之列(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比选(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格式自拟);
比选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比选邀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9:00-11:30,15:00-17:30)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报名人员信息、办理事项等)
3、报名人为机构法人,需携带身份证明相关材料,报名人为机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代理机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相关材料。
注:以上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鲜章。
比选文件及开标通知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报名表上登记的邮箱。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响应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时间截止日前重新填写提交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地点:海口市秀华路19号海南省人民医院信息楼(13号楼)大门左侧东边医院办公室(招标办)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邮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另行通知在比选地点开启。
十一、比选地点:海南省人民医院信息楼三楼评标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省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98-6627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