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海南省人民医院“股骨髁等5种医用耗材供应商资格”项目未如期举行采购会议,现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并参与响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名称:股骨髁等5种医用耗材供应商资格
1.2编号:HNYY-ZBCG-2019040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服务期限:正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项目需求清单:分A包、B包、C包,供应商可以兼投兼中,详见公告附件一、二、三
1.7本项目不指定产品品牌;
1.8为了便于供应商准确把握医院采购需求,项目需求清单中填写了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功能等信息作为参考,满足医院采购需要的产品均可参加响应;
1.9实际产品的信息,供应商必须在满足医院采购需求的同时以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说明书为准。
二、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复印件)
2.2.1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
2.2.2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
2.2.3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2.4零报税的供应商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项目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及失信行为记录,提供声明函[公告附件四,工作人员将参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系统的查询信息进行复核]
2.4参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2.4.1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明:供应商不是所响应产品生产企业的或者虽为注册人/生产企业但在其住所及生产地址以外其他场所贮存并现货销售的,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所响应产品(提供证件复印件)
2.4.2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凭证(提供证件复印件)
2.4.3所响应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资质证明: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范围须覆盖响应产品(提供证件复印件)
2.5所响应产品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保障的证明:追溯到生产厂家的逐级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以及参与授权各环节上所有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备案登记凭证(二类医疗器械)(提供证件复印件)
2.6所响应产品如果是“省际联盟医用耗材海南招标采购平台”的挂网启用产品,须提供产品的“CODE数量”信息网页截图(包含CODE编号、组件编号、产品名称、产品规格、产品型号、产品挂网价)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三、项目报名和采购文件获取
3.1时间: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7日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海南省人民医院信息楼(13号楼)一楼大厅左侧走廊东面第一间办公室-医院办公室(招标采购)
3.3报名材料:
3.3.1本公告第二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3.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公告附件五),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告附件六)
3.3.3《项目采购工作廉洁自律承诺书》(公告附件七)
3.4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多个分包时,应分别准备对应报名材料
3.5报名时材料查验通过不代表采购会议资格审查的合格或最终通过
3.6采购文件随报名时领取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和采购会议的时间、地点
4.1时间:待定,医院确定时间后将通过报名信息(电话、电子邮件)通知所有报名供应商
4.2地点: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海南省人民医院信息楼三楼评标会议室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5.1联系人:管先生
5.2联系电话:0898-68602573
5.3信息发布媒介:海南省人民医院网站www.phhp.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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