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报废资产残值评估公司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16 作者:资产监督管理办 来源:海南省人民医院

按照琼财资【2014】1321号文件附3《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单项资产账面原值超过30万(含30万元)的设备,原则上必须选择有合法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公开招聘有资质的资产残值评估公司,欢迎报名参加。

一、 项目名称:报废资产残值评估。

二、 遴选对象:符合条件的资产残值评估公司(机构)。

三、 遴选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 评估内容:我院两台报废高压氧舱及其附属设备残值评估。

五、 服务机构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的身份证并加盖公章。

3、评估公司介绍(包括同类项目业绩、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公司及工作人员相关资质等)和项目实施方案(报名后组织现场考察再出方案)。

4、以上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存档。

六、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七、报名地点:海南省人民医院秀英院区13号楼六楼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 电话:68622236

九、具体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