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医院保健中心中央空调冷却塔噪声排放超标,经我院第二十八次党政联席会议批准重建。现决定对重建工程进行公开招选,选定承建人。
一、招选工程的概况如下:
(一)海南省人民医院保健中心中央空调冷原冷却塔需拆除,并在原塔的基础上重建新塔、对原塔保留的管道进行玻璃钢树脂防腐。
(二)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南省人民医院保健中心东侧围墙。
(三)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2月25日
(四)项目预算﹕50万以内,以谈判选择后确定。确定的价格含一切费用。
二、700 m³/h冷却塔技术要求:
(一)热力性能
1.设计工况: 进水温度:37℃,湿球温度:28℃
出水温度:32℃,干球温度:31.5℃
设计温差:5℃,大气压力:99.4KPa
2.冷却能力:满足两台空调主机RTHDD2E2的制冷需求。
3.噪声排放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GB12348-2008 GB3096-2008 2类标准﹝即﹕昼间60dB(A) 夜间50dB(A)﹞。并经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噪声排放监测达标。
4.飘水率:不大于名义冷却水流量的0.0001%。
(二)塔式结构:
1.塔支架材料为:热浸镀锌钢。
2.塔板、淋水盆、水盆材料为:玻璃钢(FRP)
3.填料属性:新料、高效、阻然。
4.风机形式/材质:轴流式/机翅铝全金。
5.紧固件:热浸镀锌、304无锈钢。
三、参与招选的单位,须提供海口地区实例样本,便以院方及环保各职能部门考察。
四、院方对招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招选方式:竞争性磋商谈判。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定院方首付30%,待冷却塔安装竣工运行正常,经质量验收合格且经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噪声排放监测达标后支付合同款的60%,余款10%质保期1年,各类检测合格后付清。
七、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8日。
八、招选工作定于2018年1月19号16时30分(以通知为准)在海南省人民医院基建处会议室公开进行,招选人的法定代表或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九、参与招选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法人委托书(法人签名并单位盖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十、办公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海南省人民医院3#办公楼1楼基建办
十一、联系方式:雷子华 0898-68642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