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院拟招选一家具有合法消防器材销售资质的单位,代理我院购买所需消防器材。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人名称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参加招选
参加招选的消防器材销售公司不少于3家
三、招选消防器材销售公司资格要求
(一)执业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内未受到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社会信誉良好;
(二)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须知
(一)凡有意应选者,请于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4日上班期间,到海南省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1楼保卫处办公室(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海南省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1楼保卫处),持下列资料参与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3、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选公告发布
本公告除了在我院行政办公楼1楼张贴外,同时在海南省人民医院内网上发布。
六、其它
未尽事宜,请详询海南省人民医院保卫处,联系人:刘嘉兴,联系电话:18689873195。
海南省人民医院保卫处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