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院拟对外公开招选一家具有合法改造消防设施的消防公司。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人名称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参加招选
参加招选的消防公司不少于3家
三、招选消防公司资格要求
(一)执业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内未受到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社会信誉良好;
(二)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须知
(一)凡有意应选者,请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0日上班期间(双休日除外),到海南省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1楼保卫处办公室(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海南省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1楼保卫处),持下列资料参与报名: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机构代码证;
4、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
5、单位介绍信。
注:以上资料原件必须齐全,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给院方备案存档。
五、招选公告发布
本公告除了在我院秀英院区行政办公楼一楼公告栏和信息楼一楼公告栏张贴外,同时在海南省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
六、其它
未尽事宜,请详询海南省人民医院保卫处,联系人:刘嘉兴,联系电话:18689873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