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选单位: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海南省人民医院秀英院区、龙华院区受台风损坏的消防设备修复工程
三、项目地点: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
四、资金来源:业主单位自筹
五、报名条件:我院秀英院区、龙华院区受台风损坏的消防设备修复工程项目,遵照有关规定,现需比较选择有施工能力的单位进行施工,有愿意来参加比选的单位,请按下面的要求来我院报名。
携带以下证件:
1、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
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
级资质;
3、法人委托书(单位盖章);
4、单位业绩合同复印件(单位盖章)。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
六、被选中单位必须与我院签订《项目采购履行合同期间廉洁自
律承诺书》。
七、招选方式:采用竞价方式。
八、报名时间:2014年9月5日至2014年9月10日
九、报名地点:海南省人民医院办公楼一楼保卫处
十、联系方式:0898—68642649(林家龙)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