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喜迎十八大”全省职工书法、美术、摄影比赛和展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03

为了贯彻省总工会琼工办[2012]68号关于举办“喜迎十八大”全省职工书法、美术、摄影比赛和展览活动的通知精神,希望我院书法、美术、摄影爱好者踊跃参赛,更好地展现我院医务人员的精神风貌和艺术情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内容

主题:喜迎十八大

内容: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反映我院职工积极投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精神风貌;内容健康向上,有较强的艺术性和欣赏性。

二、参赛对象

本院职工(工会会员)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海南省总工会

承办单位:海南省职工文体协会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形式

1、美术:画种不限,其中油画尺寸不超过180厘米(高)*180厘米(宽);国画要求竖幅,尺寸不超过六尺宣纸。

2、书法:书法不限竖幅,尺寸不超过六尺宣纸。

3、摄影: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尺寸不超过100厘米(高)*100厘米(宽)。

(二)作品要求原创,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负责任。

(三)参赛作品展览完毕后退还作者,主办方有权决定参赛作品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五、参赛办法

参赛作品,限制一人一件,上报参赛作品拍成7寸高精度彩色照片,并在背面注明作品类别、名称、作者姓名和单位及通联方式,于2012年8月2日前交院工会,统一送交省总工会进行初评,入选作品另行通知。

六、评奖办法与奖项设置

(一)省总工会专家对入围的作品进行评审。奖项设置如下:

书法: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6名;优秀奖9名。

美术(油画、国画、版画):金奖3名;银奖6名;铜奖9名;优秀奖12名。

摄影: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6名;优秀奖9名。

(二)获奖作品将参加9月中旬在海口举行“喜迎十八大”全省职工书法、美术、摄影展览活动。届时举行颁奖仪式,邀请省领导、省总领导为获奖者颁奖。

(三)获得金奖和银奖的作品将推荐参加中国职工艺术节书法、美术展览和摄影展览活动。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院工会

联系电话: 6864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