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部)、各医学中心(部)、临床医技各科室、各分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现将我院2012年劳动节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4月29日(周日)至5月1日(周二)共放假3天,其中5月1日(周二)为法定节假日,4月28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30日(周一),4月28日(星期六)照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尤其重视安全和保卫等工作。为防止火灾隐患的发生,请各个科室领导组织人员在放假前自行检查科室电源线路、插座、开关等,做好电源电路的各项防潮工作,不使用的电器应及时关闭电源,做到人离开工作间后随手关闭电源。如有发现安全隐患,应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报告相关部门(保卫处:68642649;警务室:68622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