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临床医技各科室、各党支部:
为响应司发通【2011】222号文件和琼司通【2011】167号文件号召,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广泛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进一步提高我院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增强我院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能力水平,现在全院范围内组织职工参加由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于2011年10月-12月开展的“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简介
此次竞赛活动为期两个月,2011年10月中旬开始,2011年12月中旬结束。竞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优秀奖300名。竞赛活动结束时,根据分数排名,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以抽奖方式确定各奖项获得者。竞赛活动还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根据各部门、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社会团体等组织参加活动的情况,确定优秀组织奖获得者。主办方将在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颁发获奖证书、奖金。
二、竞赛规则
1、同一网友可以多次参赛,每次重新获得试卷,试题不同。成绩及排名以本人最好成绩为准。
2、竞赛系统按照参赛者成绩由高到低自动排名。成绩相同的,以竞赛系统记录的答卷提交时间为准进行排名,先提交的排名在先。
3、竞赛结束后,主办方将根据参赛者成绩和排名情况进行抽奖,产生各奖项获得者。抽奖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
4、竞赛活动个人获奖者和优秀组织奖获得者名单将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
三、竞赛办法
登录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zhuanti/node_33688.htm或者参加活动的百家网站中的任何一家网站,点击活动标识,进入竞赛页面,了解竞赛活动情况和相关规则,按照竞赛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就读学校、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注册成功后,即可参加竞赛。
参加竞赛的网友点击“在线参加竞赛”,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套含有20道题目的答卷。题目形式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有三个或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答案是正确的。网友在线答题完毕后,点击页面上的“提交”按钮,提交答卷。系统将自动给出分数并进行排名。答卷提交时间将记录在系统中,确定最后排名时参考。
竞赛开始后,系统将按照答题分数自动显示正确率达到90%以上者(含90%)竞赛者的成绩。竞赛结束时,答题正确率达到90%以上(含90%)的竞赛者将参加抽奖,各奖项获得者将从抽奖中产生。参赛者点击“查看竞赛排名”,按照页面指示随时查看竞赛排名或竞赛优胜榜,了解自己的成绩和排名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为促进职工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要求机关各处室、临床医技各科室、各党支部积极配合开展此次活动,调动人员积极性,组织人员参与此次竞赛,并于12月9日(周五)前将已参赛人员名单以科室为单位报至党办。
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