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护士首次注册及变更注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12

各临床、医技科室护理组:

1、请参加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理专业初级(士)]并通过考试的护士,于12月15日前将护士首次注册材料交到护理部。

2、需要进行变更注册的护士在12月15日前将变更注册材料交到护理部,过期不侯。

办理护士首次注册具体要求:

一、护士首次注册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都复印在同一面纸上);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以科室为单位到护理部领取);

6、体检表(近六个月内的体检表),未做腹部B超的需加做腹部B超(请去门诊保健科领取);

7、按要求提供正面免冠白底1寸彩色相片3张,1张贴《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张,另交2张,在相片后面写上名字;

二、《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1、请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表中1~5项都要填写,不能漏项;

2、海南省人民医院单位登记号:400022460101211131

办理护士变更注册具体要求:

一、护士变更注册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两边都复印在同一面纸上);

2、护士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执业机构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在护理部领取);

5、按要求提供1寸彩色白底相片1张。

材料上交要求:

1、所有复印材料均用A4纸复印。

2、根据表格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3、材料准备齐全方可上交,请以科室为单位一起上交。

4、所有材料以个人为单位放在一个大的文件夹或文件袋内。

5、请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过期不候。

护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