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01

各有关临床科室:

新的床位收费标准从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涉及我院新住院综合楼、传染病医院、海口龙华住院大楼,具体标准为:

单人床 双人床 三人床 四人床 五人床 六人床

床位收费标准 80/日 45/日 35/日 32/日 28/日 25/日

中央空调收费标准 13/日 8.6/日 6.4/日 5.3/日 5.3/日 4.2/日

普通空调收费标准 11/日 6.6/日 4.4/日 3.3/日 3.3/日 2.2/日

说明:1、传染病医院使用的是普通空调,空调费的收取由科室管帐人员根据病人实际使用情况给予手工记帐;

2、新综合大楼使用的是中央空调,其以新系统管理的病人的空调费系统可随床位费自动滚动记帐,但是以旧系统管理的病人的空调费须由病房管帐人员手工记帐,每天收取;

3、海口龙华门诊住院楼使用的是中央空调,但暂未开通新系统,其空调费的收取暂由科室管帐人员手工记帐。

请各临床科室务必重视,做好病人的沟通解释工作,切勿多记漏记。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咨询财务处68642638或审计物价办68622619。

财务处 审计物价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