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等级评审要求各病区将药物不良反应如实记入病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20

临床各科室病区:

根据医院等级评审要求:药物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应如实记入病历,并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药学部,为了确保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顺利,现需临床各科室于10月22日前报送1名不良反应报告联络员至医务处质控办,并要求从今年10月份起,临床各科室病区每月至少填报一份病历和一份不良反应报告表。

药学部不良反应报告联系人:陈德坚

联系电话:68642542

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