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清查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10

机关各处(室、部),临床医技各科室,各医学部(中心),各门诊部,各分院:

根据《海南省人民医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现开始实施第二阶段科室固定资产实地核查工作。即日起,会计事务所及院固定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将进入科室开展固定资产核实工作,请各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及资产管理员充分重视,认真积极配合有关工作人员做好此阶段固定资产实地核查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发布科室:财务处

发布日期:201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