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急性弛缓性麻痹疑似病例报告的通知(修)

发布日期:2011-10-08

各临床相关科室:

按照琼卫应急【2011】41号文件,海南省卫生厅关于【海南省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要求:凡是相关科室首诊医生发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疑似病例后,必须在两小时内电话报告预防保健处和传染病医院,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

联系电话:

预防保健处:68642510

传染病医院:68642110

预防保健处

传染病医院

发布科室:医务处

发布日期:201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