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验科国庆假期标本接收及结果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08

临床各科室及门诊部:

1、国庆假期间,物业公司的工人10月6-7日到临床各病区收取检验标本。其余时间各临床科室需要检验的标本,请自行送检。

2、国庆假期间常规项目的检测照常进行,两对半、输血四项收到标本的第二天发报告。

3、叶酸、维生素B12、过敏原、梅毒抗体、EB病毒抗体、HP四联抗体、AFP定性、地贫五项、抗人球蛋白及酸溶血试验、尿Rou’S试验、LEC、骨髓常规、PCR检测项目等假期间不发报告,假期间收到的标本10月8日发报告。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检验科 医务处

2011年9月30日

发布科室:医务处

发布日期:201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