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部),临床医技各科室,各医学部(中心),各门诊部,各分院:
《海南省人民医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开始实施第一阶段科室固定资产自查登记工作。请各科室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对本科室所有固定资产逐件清点,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盘点表请从院网“文件及法规”-“财务处文件及资料”栏下载),请于9月30日将盘点表报送院财务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owen13@163.com。联系人:廖光钧,电话:68642638。
特此通知。
发布科室:财务处
发布日期:201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