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学中心(部)、门诊部:
我处于9月13日发布的《关于填报医用耗材目录的通知》公告后,至今仍有部分科室没有交稿(发送至我处电子信箱sbc2644@126.com),请尚未交稿的科室务必于9月24日前交稿,逾期造成统计遗漏的,责任自负。
发布科室:设备处
发布日期:201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