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部),临床医技各科室,各门诊部,各分院(中心):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0〕306号)有关精神,为适应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科室成本核算管理,配合即将开展的全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经报院领导研究同意,决定由各科室(使用部门)指定一名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科室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参与配合固定资产清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机关处室各一名,其中后勤服务中心下属部门各一名;
二、临床、医技科室每科一名;
三、秀英门诊部一名,秀英急诊一名;
四、海口门诊部一名,海口急诊一名,龙华病区临床科室各一名;
五、省委门诊一名;
六、海府门诊一名;
七、南沙分院一名;
八、洋浦分院一名;
九、保健中心一名;
十、康复医学部一名。
请各科室于9月13日前将科室资产管理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送院财务处,联系人:廖小钧,联系电话:68642638。(海口门诊部及龙华病区的报送海口门诊财务科,联系人:王时端,联系电话:66224616。)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发布科室:财务处
发布日期:20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