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部)、各医学中心(学部)、临床医技各科室:
根据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中国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中国卫生摄影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以岭杯”全国医药卫生系统摄影和文学艺术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请有意参赛的医院员工将作品于2011年9月9日前用U盘报送医院院办(宣传办),由宣传办审核后统一上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
《参赛细则》:
1、作品须内容健康,创作时间不限。
2、摄影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按一幅记,限6张以内)不限;谢绝提供电脑合成作品,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传统照片须将作品精放为8吋照片,要求画面清晰,不得装裱,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数码摄影作品可提供电子文件,单幅照片的文件容量不低于1M。每位作者限送2幅。
3、其他作品:书法、绘画、歌曲、剧本等作品不限种类,不得装裱。每位作者限送2件。
4、每幅作品须附带一份说明(或随作品邮寄,或随作品发电子文件),包括作品标题(不超过15个字)、创作时间、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并对作品进行简要的立意阐释。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稿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有违上述保证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6、主办单位享有免费并重复使用入围及获奖作品的权力,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参赛作品不退稿,作者须自留备份。
7、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8、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遗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评选结果:
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作品进行分类评选,每类作品各评选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5名和优秀奖100名。
1、获奖者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2、获奖作品名单将在主办单位官方网站和《中国卫生画报》公布,获奖作品将陆续在《中国卫生画报》、《健康报》、《中国中医报》刊登。
发布科室:医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