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技科室:
根据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程序要求,申请人需填写《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审批表中所列的背景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1毕业证;2学位证;3身份证;4任职资格证;5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6专著;7课题;8成果;9其他材料。“审批表”还需交一份电子版到科教处。截止日期8月26日(周五),过时自误。
请大家登陆南华大学网站或到科教处查询《南华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硕士导师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条例中的1 – 7条。
发布科室:科教处
发布日期:201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