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第九届海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17

临床医技各科室:

我院收到省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厅、省科教协会共同发的琼科协[2011]72号文《关于开展第九届海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现要将在我院推荐几名候选人员。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2009年以来在省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是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应保持一致。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版材料包括:《海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海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海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海南省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和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由推荐单位盖章。

(2)《海南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4份(贴电子版照片);《海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1份;《海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1份;《海南省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1份和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1份(事迹材料要加盖推荐单位及候选人工作单位公章)。

(3)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a.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b.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c.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d.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e.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f.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g.其他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各位专家将书面材料于2011年8月22日前报送到科教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教处邮箱(kejiaochu2640@126.com)。

相关表格请到文件与法规-科教处文件中下载。

详情请见海南省科协网站:http://www.hainanast.org。

科教处

发布科室:科教处

发布日期:20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