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技科室:
根据南华大学导师资格审批程序要求,已申报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发表论文、专著、获奖证书、课题标书(含合同书)等复印件,财务处(科教处)经费证明(原件)。以上材料请于下周二(8月23日)交科教处,过时自误。
另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可登陆南华大学网站查询。
发布科室:科教处
发布日期:201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