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级、省级继教项目的通知(第2次)

发布日期:2011-08-22

各临床医技科室、护理部:

根据国家(全继委办发[2011]08号)、省(琼卫继委发[2011]4号)两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文件精神,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2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新项目的科室(部门)请分别填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申报国家级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10日,申报省级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

二、2011年已分别举办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新项目而拟在2012年继续举办该项目的须分别填写《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2012年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国家级继教备案项目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5日,省级继教备案项目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0日。

三、今后不再受理审批临时增加项目,请各申报人注意申报时间。

四、上述各项申报表均无须打印,以电子版本报送教育科。各种申报表和备案表(电子版)请直接向教育科索取。

教育科

发布科室:科教处

发布日期:201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