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由信息处口头确定电脑或相关设备确实达到报废标准。
2. 由申请科室到实验中心三楼后勤服务中心吴奇建经理处领取“设备报废单”该单为一式三份。
3.“设备报废单”的“科室”“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购进时间”、“原购进价”栏目由申请科室填写,一式三份。
4.“技术鉴定”栏由信息处技术人员据实填写并具鉴定人签名。(信息处在做技术鉴定的时候需将“设备报废单”扫描一份留底)
5.填写完后的“设备报废单”由申请科室送予总务处办理审批手续。
6.总务处审批完后的“设备报废单”由申请科室送予总务处分管院领导办理审批手续。
7.领导审批完毕后,申请科室留存好黑色联备核,其它两联送回吴奇建处。
发布科室:信息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