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副高以上职称医技专家重新申报海口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资格的重要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18

各临床、医技科室:

海口市医学会根据业务需要,现重新调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裤,为了支持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我院医疗安全工作的顺利实施,希望我院符合条件专家积极报名,报名截至时间2011年7月22日(周五),报名材料请提交至医事法律办公室(高压氧楼三楼)。报名条件及材料如下:

一、海口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入选条件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成为专家库候选人:

(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副高职务3年以上;

(三)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二、海口市医学会重新调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各单位需交材料清单

1、海口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候选人推荐表(请在我院网站“医院文件与法规-其他文件或表格下载”中下载):

2、专家免冠近期二寸照片;

3、专家执业证书、资格证书、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由单位审核原件);

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候选人信息统计表。

发布科室:医务处

发布日期:201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