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离退休党总支:
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党员公开承诺的通知》(创先发[2011]5号)文件精神,我院各党支部要在总结前段时间公开承诺经验、督促兑现承诺事项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前医院开展的“三好一满意”、抗生素专项治理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等活动目标和内容作出承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践诺,要强化践诺力度,确保践诺效果,特别是之前尚未作出公开承诺的党支部、党员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具体实在,易于操作和考核的承诺。要将承诺通过一定的方式公开,要有完成时限,要建立督查制度,把承诺兑现情况作为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引导党员认真践诺,取信于民。
各党支部请于6月15日前将公开承诺内容、完成时限、承诺人以表格形式报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