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部)、临床医技各科室、各医学中心(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现将我院2011年劳动节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大家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医院办公室
201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