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报2011年3月传染病漏报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22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各临床科室:

请各科室在4月30日前补报3月份传染病漏报患者给保健科,漏报情况请到文件与法规-医疗指控文件中下载。

保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