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各科室、各相关医学中心(部):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病历书写水平,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现组织进行2011年度病历书写竞赛,特制定了《2011年海南省人民医院病历书写竞赛方案》,现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参评科室:
所有临床科室。
二、病历选送要求:
1、以科室医疗小组为选送单位(以科室三级医师查房架构为基础),各临床科室每个医疗小组必须选送一份病历。
2、参赛病历可以从终末病历中直接选取。也可以以2011年入院并出院病历为参照,重新书写一份参赛病历(该病历仅做竞赛病历,不保存为医院病历档案),客观检查检验单可以复印原病历或从电脑中打印。
3、所选病人住院天数超过七天。
4、内科系统需要选送告病危/病重的病历,外科系统需要选送已施行二类手术以上的病历。
5、形式上符合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内涵上体现三级医师查房水平,包括病史的采集、诊断及鉴别诊断的分析、检查/检验结果的分析、治疗的选择、预后的判断、医患沟通等。
6、字迹工整,书写清楚。
二、病历书写竞赛方式及流程:
1、各临床科室4月8日前将参选病历交送到医务处质量控制办公室。
2、第一轮评审:先由病案室返聘专家对每份参选病历根据终末病历评分标准严格进行病历形式上的初筛。
3、第二轮评审:医务处质控办组织病案委员会专家成员对初筛的病历进行内涵上的评定打分。
4、必要时请院外专家进行最后的评定。
5、取每个科室选送的全部病历的平均分为该科室的最后得分。
三、奖罚措施:
1、设立优秀病历奖:
在甲级病案(病历评分≥92分)中,单份病历根据评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病历份数不限(宁缺毋滥),并给予如下奖励:
(1)获奖最优病历推荐参加卫生部、卫生厅的病历评比。
(2)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全院通报表扬,并在个人年终考核中给予10分(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的加分。
(3)给予一、二、三等奖如下奖金奖励。
优 秀 病 历 奖
评奖等级 奖 金(元)
一级医师 二级医师 三级医师
一等奖(≥98分) 1000 1000 1000
二等奖(<98≥96分) 600 600 600
三等奖(<96≥94分) 200 200 200
2、设立病历书写优秀科室奖
各个科室依据选送的病历进行病历平均分排名,选出病历书写优秀科室,内科、外科各3个,给予奖金3000元的奖励。科室年终考核医疗部分中,并给予10分的加分。
3、降级病历处理:
各科室各医疗组未选送病历、或选送病历数未达标,扣罚科主任职务津贴1000元。送选的病历,如果评分为降级病历(≥75分﹤92分为乙级病案,﹤75分为丙级病案)的,均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列为个人及科室年终考核内容并处罚:
(1)乙级病历,扣罚一级医师300元,二级医师300元,三级医师300元。并在个人年终考核中给予10分的扣分。
(2)丙级病历,停职学习三个月,学习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各级医师均扣罚1000元。并在个人年终考核中给予10分的扣分。
四、病历点评:
1、组织全院医师大会,听取评选专家进行优秀病历、降级病历的点评。
2、优秀病历进行全院展览,组织全院医师进行观摩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