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8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各科室:

为了方便物资的统计、审批与及时购买,现决定每月15日前把次月的物资购买计划送到物资中心,过期不再受理。本通知从2011年2月开始执行。

总务处

20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