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技科室:
为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带动全省医疗卫生科技水平的提高,根据《海南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可在省卫生厅网站或我院网站科教处文件中详阅),2011年海南省卫生厅拟启动第二周期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坚持以临床和预防保健为重点,充分考虑各业务领域的特殊性,建立相应的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
(二)坚持以发展我省卫生领域的传统优势和特色,使这些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保持省内领先水平,争创国内先进、国内领先或跻身国际先进行列。
(三)坚持效益优先原则,鼓励优势凸现、特色明显、基础好和起点高的学科(实验室)通过项目建设成为主攻方向明确,促进交叉学科发展的重点学科,并能充分利用有限的建设资金和卫生资源,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
(四)通过项目建设,带动全省各医学专业的发展,促进疾病防治水平的提高。
(五)申报的学科(实验室)应是本单位的重点学科,本单位能提供财力、物力、人力保证,具有达到预期目标的可行性。
(六)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原则上择优确认,一个学科(实验室)类别只确认一家。医学重点建设学科可与重点学科相同,但一个学科(实验室)类别只确认一家。
二、基本条件
(一)研究能力
有本学科发展前沿的研究方向,处于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论文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学术会议上交流;获得各级别科技成果奖;成果被推广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现承担省级及以上级别的计划科研项目。
(二)业务技术
诊治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近年来开展一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两项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技术、新项目。
(三)学科带头人与人才梯队
具有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比例比较合理的人才梯队,整体水平较高的专业技术群体,有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学科带头人应是该科室主要负责人(首席专家),固定本科室在编人员。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具体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二)填写 《海南省医学重点学科申报书》.doc(可在省卫生厅网站或我院网站科教处文件中下载)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以上材料请于2011年1月28日前报科教处刘小琴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