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干部第四期国外硕士学位培训项目学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3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海南省干部第四期国外硕士学位培训项目学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琼组通[2011]2号)文件精神,现将项目学员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要对象:主要是有一定英语基础的省管干部及其后备干部。

二、项目对象就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条件(每一类别参加选拔的少数民族干部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2岁)

1.省管干部及其后备干部,以及国有大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中型企业正副职管理人员年龄一般在 50岁以下(即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不是省管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中层管理人员的年龄条件为:

处级干部及市县科级(含正科、副科)干部要求在45岁以下(即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直单位正科级干部要求在40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直单位副科级以下、市县科员以下干部要求在35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条件

1.应具有5 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在海南工作年限不少于3 年 (截止2011年1月31 日)。

2.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干部优先考虑)。

3.具有博士学位的不再参加本项目,已获取硕士学位的也可报名,最后选送录取率控制在10%以内(已获得全日制MPA或MBA硕士学位的不得参加同类专业的学习)。

4.曾经在国外留学或当过访问学者一年以上的不再参加本项目。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长时间在国外学习。

三、项目人数

备选人员50名进行英语强化,然后选拔25名左右的学员赴国外高校攻读硕士学位。

四、学制及方式

学习性质为公派出国留学,学制一般为1.5年,全脱产学习的形式,专业为MPA方向或MBA方向。

五、提交材料

1、《海南省干部第四期国外硕士学位培训项目推荐人员登记表》书面(1式2份)及电子版,表格可到我院网站文件及法规\人保处文件栏下载;

2、本人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3、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由于时间较紧,有意者请于2011年1月18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我处。

六、其他事项

有关培训、面试、学员待遇与管理等事项可在我处索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