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旦放假期间检验科标本收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30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临床各科室:

元旦假期四天,检验科12月31日及元月3日正常收取标本,元月1日及元月2日各科室需要检测的标本自行送至检验科。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