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海南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11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机关各处室、各临床医技科室及工会小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总和省总的工作部署,结合医院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组织职工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旅游岛”竞赛活动,特别是在抗击我省60年一遇的洪涝灾害中,组织职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充分展示了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和生力军作用。为表彰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先进单位,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省总工会决定评选2010年海南省“工人先锋号”。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在深化改革,推进体制和管理创新,推动技术进步,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优质文明服务,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我省抗洪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省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海南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评选要求

(一)省“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工作要求自上而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优中选优,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二)省“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工作以科室为单位进行推荐,可以自行推荐本科室或院内其他科室,每个科室推荐名额限为1名。

(三)推荐程序是从海南省总工会网http://www.hnszgh.org/上下载《海南省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简要情况表》,填写后于2010年11月20日前上报医院工会办公室,逾期未报科室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