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编纂《海南省志——卫生志》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19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机关处室(部):

为了配合省卫生厅做好《海南省志——卫生志》的编纂工作,请相关处室于9月28日前将如下资料信息(含书面材料和电子稿件)收集后报给院办公室:

一、2002年以来我院获得的全国性或全省性的荣誉称号。(由院办和党办负责)

二、2002年以来我院获得的科技成果奖(具体奖项名称、获奖者);优势专科建设情况;医学会任职专家情况。(由科教处负责)

三、我院目前的占地总面积,建筑总面积,重点性、标志性医疗用房面积及功能。(由基建办负责)

四、我院目前的临床业务科室设置情况。(人事处负责)

五、2002年以来开展的新项目新技术情况。(医务处负责)

六、电子计算机应用于行政、后勤、临床诊疗等管理情况。(由信息管理处负责)

七、2002年以来的医院文化建设情况。(由党办、工会负责)

八、2002年以来的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包括人员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学位结构、三类专家结构等。(由人事处负责)

九、医院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人事处负责)

十、护士队伍建设情况。(护理部负责)

十一、医师队伍建设情况。(医务处)

十二、2002年以来的门诊量、住院量递增情况。(病案室负责)

十三、2002年以来的门诊专科建设情况。(门诊部负责)

十四、2002年以来的业务收入递增情况。(财务处负责)

十五、2002年以来的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情况。(总务处负责)

十六、2002年以来医疗设备配置情况。(设备处负责)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