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科室:
按照卫生部发布有关专业病种临床路径和明确住院天数的精神,海南省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有关病种住院天数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省农合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住院天数》的通知挂网上,请有关科室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此通知按照省农合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指示即日起开始执行)(具体的住院天数请在《文件与法规》其它文件或表格的“zyts”中下载查看)。
医疗保险处
2010年9月20日
(注:此通知由信息管理处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