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送优秀病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25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临床各科室:

根据《海南省办公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评比的通知》(琼卫办发〔2010〕27号)文件的要求,我院需要选送优秀病历参加全国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

现要求每个临床科室(包括内科、外科系统)推荐优秀病历各两份(一份非死亡病历,一份死亡病历)。推荐要求:真实、终末病历,其中外科系统为术后病历,住院病程均应当在2周以上。截止日期:9月30日下班前。

院内评选结果将作为我院年终科室质量考核参考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