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国家人社部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再次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01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门诊部、各临床、医技科室:

据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最新通知,国家人社部定于9月7日到我省对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我院时间大概为8日或9日,为了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门诊部、各临床、医技科室要结合医保有关政策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规范门诊病历和处方书写;

3.严格按规定药量开方,严禁超规定开大处方;

4.严禁挂床住院,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通报批评及处罚;

5.严格按规定收费,杜绝自立项目收费和分解收费;

以上要求请各科室认真检查执行,共同努力做好此次迎检工作。

医疗保险处

2010-8-31

(此公告由信息管理处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