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第二次)

发布日期:2010-08-14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各临床医技科室、护理部:

根据国家(全继委办发[2010]06号)、省(琼卫继委发[2010]3号)两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文件精神,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1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新项目的科室(部门)请分别填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申报国家级项目的截止时间为9月5日,申报省级项目的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二、2010年已分别举办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新项目而拟在2011年继续举办该项目的须分别填写《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2011年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国家级继教备案项目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5日,省级继教备案项目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0日。

三、今后不再受理审批临时增加项目,请各申报人注意申报时间。

四、上述各项申报表均无须打印,以电子版本报送教育科。各种申报表和备案表(电子版)请直接向教育科索取。

教育科

201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