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科室及门诊部医生:
为迎接省卫生厅组织的“质量与服务300分”活动,我院将对处方与化验检查申请单进行严格审查,并责令药学部、医学检验中心拒收书写不规范的处方与化验检查申请单,并通报屡教不改的医师;为避免增加患者的不便,请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开具处方与化验检查申请单,再次重申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1、严禁书写字体潦草,特别是患者姓名与医师签名、医师代码必须清晰可辨;
2、请正确书写药物的剂型和数量,而不能用符号代替。如:扑尔敏片 4mg X 4片,而不能写成 扑尔敏 4mg X 4 #;
3、请明确药品总用量,可写“奥硝唑片0.25 X 12片X2盒”或“奥硝唑片0.25 X 24片”,而不能写“奥硝唑片0.25 X 2盒”;
4、如果处方有修改的地方,请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日期;
5、药品名称应当使用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6、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
7、注射用药与口服用药的处方应分开开具,注射用药请用“注射用”处方开具;为避免注射二联处方复写重影,使用时请务必先撕下二联处方后再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