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党员开展交纳“特殊党费”赈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22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各党支部、离退休党总支:

2010年4月14日清晨7时49分,青海玉树发生7.1级强烈地震,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物质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为了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根据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开展交纳“特殊党费”活动支援青海地震灾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琼组通[2010]67号)文件精神。为组织好我院党员交纳“特殊党费”赈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已通过医院工会向灾区捐款的党员均视为已交纳“特殊党费”,自愿多交的可再交。

二、各党支部要严格收缴“特殊党费”的管理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将交纳“特殊党费”党员的姓名、金额、总数及款项于2010年5月9日前一同送交院党委办公室。

三、党委办公室向省直工委汇缴“特殊党费”后会将各党支部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情况及时在医院网站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