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12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通知

临床各科室:

根据《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参合农民住院信息登记的通知》要求,对于参合农民住院治疗的,需要在病案首页号的上端加填该农民的农合号,请各临床科室将出院的农合患者资料送下医保审核前配合填好。

此通知从即日起执行。

医疗保险处

201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