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技各科室、机关各处(室、部):
请各科室将本科室人员2009年7月-12月的个人收入于2010年4月15日前报送到财务处,以便于扣缴所得税。为了不影响全院扣缴工作的正常进行,请相关负责人员及时做好统计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