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地方税务局2010年1月19日发布《关于2009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的通告》如下: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且2009年度年所得12万元(含本数)以上的个人,自2010年3月31日前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其纳税申报办法可登录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tax.hainan.gov.cn)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当地办税服务大厅咨询。纳税人可直接到办税服务大厅免费领取纳税申报表,也可登录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tax.hainan.gov.cn)免费下载,以A4纸张横向打印至少两页进行填写。
海口地税局近日再次发布通告,提醒2009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者,离三月底申报截止日期只有十几天时间了,请我院尚未进行纳税申报的职工,依照上述通告所示,速至海口市地税局秀英分局办税服务大厅(地址:海口市丘海大道4号),及时办理纳税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