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技)补录学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1-05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各临床、医技科室:

截止2009年12月31号止,仍有少数科室学分未录入及审核,请相关学分员尽快将所在科室的学分补录后送审,否则将影响科室量化考核成绩。另非临床科室,原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的人员,从2010年起均按初级人员获取相应的学分,但晋升中级前仍要完成发表学术论文10学分的规定不变。

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