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技科室:
为了嘉奖在2009年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成绩优秀的科室和个人,医务处与护理部决定在2月初共同评审我院优秀新技术、新项目,具体要求如下,请各科室积极申报,并在1月31日之前送交申报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一、参评条件
1、必须是本院各临床、医技科室的医师、医技人员或护理人员在本院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
2、在2009年度已经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
3、在2009年以前(2006年1月1日为止)已经开展但是尚未参加过评奖的新技术、新项目。
4、此次评奖的新技术、新项目必须在评奖前在医务处或护理部有材料备案,尚未在医务处或护理部备案的新技术、新项目则延续到2010年评奖。
二、申报材料
申报科室或个人到医务处、护理部领取或网上下载“自评表”、“评分标准”,自评分超过55分的方有资格参加终评,护理新技术需外加发表的论文。“自评表”、“评分标准”已上传到医院网站“文件与法规—医疗质控文件”。
申报资料含以下内容:“自评表”、“查新资料”、“其他相关材料”。曾在医务处、护理部有过查新资料备案的可不必再查新。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