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科室医疗、护理质控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18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各医学中心(部)、临床医技各科室:

根据我院“关于加强基础医疗护理质量及合理使用抗生素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医务处制定了《海南省人民医院科室医疗护理质控员管理办法》,选拔医疗护理质控员,建立科主任负责制的科室医疗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请各医学中心(部)、临床医技各科室推荐科室医疗、护理质控员各一名,质控员推荐要求:

1、各科室医疗质控员和护理质控员各一名:医疗质控员原则上为科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或医疗骨干(副主任医师以上级别),护理质控员为护理组长或护理骨干。

2、对科室工作热心,积极参与科室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平时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

3、能够正确行使医院和群众赋予的权利,清正廉洁,办事公道,勤奋刻苦,作风民主。

4、医德医风好,廉政行医,能够在科室树立榜样作用。

请各科室于12月23日(下周三)16:30前将医疗、护理质控员的姓名、职称、职位及手机号码报送医务处质控办,联系电话为68622405,亦可发邮件至医务处邮箱hpph200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