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护士首次注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1-24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各临床科室、医技、护理学组:

参加200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理专业初级(士)]并通过考试的护士,请于11月26日以前将护士首次注册材料交到护理部。

具体要求:

一、护士首次注册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两边都复印在同一面纸上);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

5、体检表(近六个月内的体检表),未做腹部B超的需加做腹部B超;

6、正面免冠白底1寸同底彩色相片贴《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张,另交2张;

二、《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1、请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表中1~5项都要填写,不能漏项;

2、海南省人民医院单位登记号:400022460101211131

三、其他

1、所有复印材料均用A4纸复印;

2、所有材料以科室为单位按时上交。

3、每人的注册材料装一个文件袋(或大信封)